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支持政策。当前,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有所变化、用人单位需求收缩,毕业生数量连续突破千万大关,并将持续保持高位。全国政协委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副校长施大宁直言,这种“供给攀升”与“需求收窄”的矛盾,致使毕业生的就业竞争不断加剧。
在施大宁委员看来:“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不能仅靠临时性政策托底,而需构建‘培养—服务—保障’三位一体的全周期就业新生态,将就业工作从‘毕业季冲刺’转向‘全周期育人’。”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挑战呈现系统性特征。”施大宁委员认为,高校人才培养适配度有待提升,教学内容滞后于技术变革,毕业生实践能力与用人单位需求存在落差,贯穿培养全周期的专业化、系统性就业指导仍需加强。
施大宁委员指出,传统的“政府主导、学校与企业协同”的就业服务体系亦需迭代升级,各级政府层面尚未建立“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政府部门、高校、企业信息交换、数据共享、会商研究等机制尚不健全。他特别提到,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保障机制不完善,部分平台企业将劳动关系转化为“民事合作”规避用工主体责任,导致毕业生灵活就业积极性受挫。
如何破解“供需错位”的结构性困境,构建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毕业生就业新生态?
施大宁委员建议,高校应围绕人才适配能力提升,打造贯通学生在校培养全周期的进阶式生涯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共育,通过实景化岗位训练、沉浸式项目实践等,提升毕业生岗位胜任力;建设贯穿“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的数据治理框架,整合各类数据构建学生发展追踪数据库,形成“生涯能力数字画像”系统,为大学生提供动态能力诊断与发展路径规划。
在制度设计层面,施大宁委员建议通过制定法规,明确政府、学校和企业的职责分工,将就业影响评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政策评估范围,推动构建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等为主的就业影响评估体系。规定就业影响评估的层级标准以及评估结果对教育投入和产业发展产生的影响等,增强评估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以此促进学校专业结构优化。
针对新就业形态下的保障短板,施大宁委员表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修订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探索界定符合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特征的用工法律关系,明确平台企业、劳动者及关联方的权利义务。
“应推动社会保障权益认定从‘劳动关系’基础向‘劳动行为’事实延伸,增强制度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适应性。”施大宁委员建议,尽快出台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启动平台就业劳动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试点,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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